“告百度百科不实者”徐德亮:要求产品里不出现我合理合法

下拉推广 阅读:3 2024-12-17 16:56:43 评论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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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相声演员徐德亮以百度百科侵犯名誉权为由,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百度公司)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,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侵权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本人的词条被再次建立。

百度百科主要由网民编辑,迄今已拥有1200多万个词条,许多网友通过搜索往往能在百度百科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;但徐德亮称自己为此深受困扰,在他看来,百度百科中对自己的简介有不实之处,致使公众产生了误解。徐德亮受访时表示,他既不要求赔偿也不要求道歉,只想用法律探讨一下网络社会该如何维护个人名誉权的问题,“我有没有权利不让‘百度百科’里有我的词条?”

徐德亮

●北京人

●满族镶黄旗

●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

●相声演员、曲艺研究家、作家、书画家

●北京电台著名主持人

8年维权未果身心俱疲

7月22日,在经历了近8年的个人维权后,徐德亮发表博文公开感慨道:“有没有权利不让‘百度百科’里有我的词条?惹不起我躲得起吗?”在他看来,“百度百科”只是百度公司的一个产品,要求该产品中不出现自己,是合理合法的诉求。

新法制报:最早什么时候知道自己上了百度词条的?

徐德亮:大约是2007年。

新法制报:很多人以上了百度百科为荣,你很在意这个词条对你的介绍吗?

徐德亮:百度百科本身是百度推出的产品之一,这其实并不牵扯到个人荣耀,任何互联网产品均应以尊重客观事实为前提。词条的第一句就是北大中文系肄业,但我是统招统分的北京大学毕业生啊,这明显存在不实。

新法制报:这个不实其实很微小,它对你个人是否真的造成了伤害?

徐德亮:委托律师代理此案,正是希望探讨公民有无权利要求百度百科停止对其建立词条。

新法制报:去更正时出于什么考虑?

徐德亮:当时百度百科词条的第一段,网民是改不了的。虽然词条的下面几项都有用户帮我改成了“毕业”,但问题是人们查百度百科的时候很少全部看完,结果都拿第一条当重点,所以我就被“肄业”了好几年。

2009年左右,我认识了一个百度的人,托他帮忙才改了,可是居然改成了“徐德亮,北大中文系毕业(曾被某人开涮为肄业)”。2013年左右,又托一个互联网圈里有点力量的朋友,终于把“(曾被某人开涮为肄业)”这个括号删掉了。可没过多久我却发现,词条的第二条表格里,变成了“姓名:徐德亮(某人根本不许他叫这个名字)”。这还是在一次录电视节目时,我在编导手中台本的嘉宾介绍里发现的,叫人哭笑不得。

新法制报:通过对比,你感觉个人维权难在哪里?

徐德亮:走流程,有千奇百怪的障碍,托人,还是办不好,发律师函,人家根本都不理你。深深的无力感。

新法制报:所以萌生了“有没有权利不让‘百度百科’里有我的词条”的想法?

徐德亮:惹不起我还躲不起?但后来发现可能真躲不起,因为法院很久都不给立案。

网络编辑行为亟须规范

百度百科声称以记录为准,集纳各家观点保持完整中立,迄今已拥有1200多万个词条,许多网友通过搜索往往能在百度百科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,被称为网络百科全书。

新法制报:百度百科编辑词条的规则你了解吗?

徐德亮:先由网民编辑,再由百度百科审核。网民为了积分等来编百度百科,靠的就是三大法宝:搜索、复制、粘贴,也不向当事人求证,首先在真实性上就有待考证。而且百度百科审核是什么人我不知道,面对海量的词条他们能否每次审核到位我不知道,对要审核的词条他们有没有专业知识我更不知道,如此不透明的操作规范,叫我怎么能相信它的权威性和专业性?

新法制报:不了解不代表它一定存在问题。

徐德亮:对于网民来说,第一,有时间去做这事的,我了解到都是常年在网吧一泡一晚上的那批孩子,他们对什么学科有深入研究?第二,他们能搜到的原先网络上的内容,也有很多有错误,就被直接复制过来,变成了“权威”的百度百科。第三,对明星词条的建立最有动力的是他的粉丝,他们在复制内容的时候,一定会有巨大的偏向性。

新法制报:但百度词条仅是一个平台,你觉得管理者要尽到哪些责任?

徐德亮:一定要尽到审核义务,尊重客观事实,维护他人合法权益。

新法制报:百度词条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,毕竟不是官方定性,是否应该给予宽容?

徐德亮:目前我进行的维权,是公民与非官方网商之间的争议,是完全依法的行为。

新法制报:但是你作为公众人物,适当让渡一点私权让公众评头论足,似乎并不为过。

徐德亮:在私权的让渡上,我从未有过疑问和疑虑,是现实逼迫我如此维权。

新法制报:这是否会限制公众自由表达?

徐德亮:现在公众自由表达了么?公众想自由表达的大都通不过审核呀。而且公众搜到的内容全是人家按付费多少排名的,有什么自由表达可言?

而且,百度百科是辞典性的东西,要有科学性和严谨性。公众想自由表达,论坛、微博和微信朋友圈,有的是地方。《新华字典》、《牛津大辞典》这样的百科全书是让公众自由表达的地方么?

“只要删了我的词条不再建就好”

7月15日,徐德亮聘请江西南昌籍律师熊超将百度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侵权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本人的词条被再次建立。7月20日,北京海淀区法院正式立案。

新法制报:起诉前,你有和百度方面联系沟通过么?

徐德亮:我的律师先以个人名义给百度发了一个沟通函,没人理他;于是他正式发了律师函,可还是没人理他。

新法制报:所以你决定采取诉讼手段?

徐德亮:那我还能怎么办?

新法制报:你的诉求又是什么?

徐德亮:也许要做到在百度的搜索框中搜“徐德亮”三个字,得到的结果为“0”这件事比较难,但最少我要努力要求做到在百度百科中搜“徐德亮”得到的结果是“词条未建立”或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词条不予建立”。因为百度百科只是百度公司的一个产品,我要求你的产品中不出现我,这是合理合法的。所以在起诉书中,我一不要赔偿,二不要百度道歉,只要百度在百度百科里我的词条删了并保证以后不再建立就好。

新法制报:铁了心要和“百度词条”拜拜?

徐德亮:百度百科是具有垄断地位的网络百科全书,不仔细求证的话,一般人并不知道其中可能存在错误。偏偏现在“有问题问度娘”已经成为了网民的网上习惯,所以如果百度百科故意做出错误引导的话,影响将是巨大的。现在的问题是,百度百科词条对我的内容有误,且难以修改到位,所以必须要制止。

提供经典案例推动立法监管

徐德亮告百度的消息一经发布,立马引起了舆论关注。有人认为,他以一己之力,维护的其实是公众利益;但也有声音质疑说,他是在借此炒作自己。那么徐德亮本人如何回应呢?

新法制报:对于你的行为,评论有褒有贬,你自己怎么回应?

徐德亮:随他去。

新法制报:平时就是一个容易较真的人吗?

徐德亮:维权是依法的行为,与我个人是否较真无关。国家倡导依法治国,作为守法公民,这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。

新法制报:有没有因为自己是个公众人物,出于自觉要求自己低调一点,避免人家认为你是在借机炒作?

徐德亮:相反的是,难道此案不是对百度的炒作么?

新法制报:有网友直言,在现实生活中,自己能左右许多事情,但到了网络社会上,却感到渺小与无力,你怎么理解这种落差?

徐德亮:一个人在强大的垄断面前,永远是渺小与无力的。

新法制报:关注网络侵权问题,你期待民间力量怎么做?

徐德亮:团结,还是团结,除此之外别无他法。现在的问题是,对百度百科上的词条有微词的,没有一个人真正站出来告诉百度:“你这样不行!”假使有1000个人起诉百度,那这问题早有解决之道了。

在互联网这一块,还有很多空白点和盲区,目前只有团结才能引起关注,才能促进立法,才能产生可供借鉴的经典案例。我国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着力推进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有所改变。

新法制报:如果输了官司怎么办?

徐德亮:一个普通演员,一没单位二没背景,状告一个巨大的媒体帝国和资产成百上千亿的网络巨头,你说我的胜算有多大?所以我只是希望通过这件事,提出问题,解决问题,能让全民关注这样的问题,那么这件事就有意义了。没关系,一步一步来。

新法制报:如果赢了,会不会颠覆这个平台存在的基础?

徐德亮:法院的裁判与否,仅是对我个人权利确定的司法行为,不会干扰企业的合法经营

新法制报:在你看来,是否存在双赢的局面?

徐德亮:不排除,要看双方的态度。

◎文/首席记者郭俊 图/受访者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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